2020年新年伊始,生态环境部发布了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》以下简称“名录"。
该名录于2019年12月20日施行,2017年7月28日原环境保护部发布的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》同时废止。
分排污许可重点管理。简化管理和登记管理3类
根据名录第二条。国家根据排污物的企业事事业。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。
污染物产生量、排放量、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,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、简化管理和登记管理。
对污染物产生量,排放量或者对环境影响程度较大的排污单位,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;
对污染物产生量,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小的排污单位,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。
对污染物产生量,排放量或者对环境影响程度很小的排污单位,实行排污登记管理可。
实行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,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,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,
登记基本信息、污染物排放去向、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
“年产1万吨及以上涉及改性的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"被纳入简化管理,其余中空吹塑行业被纳入登记管理。
名录依据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》GB/T4754-2017划分行业类别,共分为51大类别,112个行业。
塑料制品业被划分在第24大类别,第62个行业中,其中“塑料人造革、合成革制造”被纳入重点管理;
“年产1万吨及以上的泡沫塑料制造, “年产1万吨及以上涉及改性的塑料薄膜制造、塑料板、管、型材制造、
塑料丝、绳和编织品制造、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、日用塑料品制造、人造革制造、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"
被纳入简化管理;而除上述两类外的其他塑料制品被纳入“登记管理"范畴。
另,跟据名录第六条,同一排污单位在同一场所从事本名录中两个以上行业生产经营的,申请一张排污许可证。